GY's profile沧海一粟,笑看九天PhotosBlogListsMore ![]() | Hel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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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nuary 23 央视,你给我添堵了!满心欢喜地打开电视机,提前恭候19:30的到来。先看来一会儿凤凰卫视,转眼到点儿了,赶紧换到CCTV5,画面闪了几下,一下子呆了。咋回事?,虽然还是有两拨儿人在踢球,虽然也有中国人参与,可是怎么中国女足集体变性了?那韩国人怎么看着也不像东亚女人的模样啊?半天反应过来,你NND,怎么也不通知一声儿,改转播男足了!
一下子出离愤怒,真想打电话过去骂电视台的猪头们一顿,好心情全都没了。男猪(足)恶心人也就罢了,那是一贯的,麻木了,可现在CCTV也跟着瞎掺和,合着狼狈为奸啊。早先不是有新闻说过不再转播中国男猪(足)的比赛了吗,这才几天啊?
女足比赛本来就少,轮上在国内举行,又蒙CCTV垂青宠幸,让上一回电视可不容易。这次广州四国赛虽说对手水平不高,可是好歹也是家门口的新年亮相,更何况去年老商上任之后,队里的情况感觉有所好转,从心眼儿里希望看到她们能慢慢提高,毕竟心急吃不了热豆腐。提前好几天就把节目时间表看个清清楚楚,生怕不转播。还好,CCTV的网站上赫然写着呢,三场,一场不拉。前两场还不错,比赛赢了,看到了新人,看到了改观,同时也放松了对电视台这帮贱人的警惕。于是,就被忽悠了,就被耍了,就被添堵了。
其实是早有预兆了,赛前新浪网曾经有过不起眼的新闻,说CCTV想过换转男猪(足)的什么什么比赛。管他是亚洲杯、世界杯还是奥运会,甭说踢得好坏,连10强复赛都不是,是跟包括越南这样的队在内的几个队争夺小组出线。什么意思,那就是说是世界排名100位上下的队伍之间的比赛,几乎可以等同认为是耍猴一级的赛事。除了足协上下一干人煞有介事,如临大敌,做出比上刑场还痛苦的样子,真难以想象,国内懂球的观众们会有人拿这种比赛当回事儿。所以在那条新闻里,最终否认了CCTV改变原始计划的可能。没想到,没想到,CCTV的贱人们还是干了一件不说脑残,也是很不厚道的恶心事儿。
转女足,国内,方便,估计还省钱,甚至免费,比赛有看头儿,因为此前韩国队也是两战两胜,看录像,进球都个个精彩,对中国的姑娘们来说,算是一次小小的考验。另外,以前中国对还很少输过韩国女足。转男足,水平就那样,还大老远从西亚传信号,据说还得交人家高达10万美元的转播费。就这花钱买罪受的没脑子的事儿,CCTV都干。
结果,男猪(足)们继续他们创造历史,给全国人民添堵的传统,非常干脆痛快地输给了据说30年没有输过的叙利亚,新闻中我看到的是不止一次让人家罚点球。而女足不声不响中,1球小胜,录像里我看到的是精彩的任意球直接破门。
事后,国内有家网站,由于犯了和CCTV类似的错误,深觉对不起全国人民,于是公开表示歉意:
反观店大欺客的CCTV,非但没有任何愧疚的表示,反是令人发指地竟然说是应众多的广大球迷和网友的强烈要求才改转播男足的,这不是赤裸裸地强奸民意吗?
我知道CCTV有广告收入,但是我想,也许它还算广电总局下辖的事业单位吧。如果是那样,它自然会花到我们纳税人的钱。花着我们的钱,给我们添堵,它是什么玩艺儿?!它可以继续干这种事儿,我管不了,可是我也有权继续发类似这样的帖子,我骂它,你外祖母的(罪孽啊,有辱斯文了)! January 21 人命大于天元旦假期,“宅”于陋室,于法制类电视节目中闻得案例一则,暂简而述之:
某日深夜,京城东大桥附近,一辆载客出租车行驶中诡异自燃。司机弃车而走,然锁闭车门,致使车中乘客一时无法逃脱避火。时至路人相救,乘客逸出,遍身皆燃已久,终亡。后司机伏法,辩曰,途中见该乘客行踪言语有异,遂暗自留意察之。其间,副驾驶处莫名火起,司机警觉,以为乘客所为,故锁车困之,以图车损有所追偿,故本意并非欲致其难。事过刑侦,断火确以外力所为,非车之故。一说乘客早有精神病救治之事,仅一次,且其家辩以“同事玩笑”,辅以所属单位及工作性质云云,以证其无异。既已亡,亦无可辨。推想司机无仇无怨,亦无理自毁其车。为此,法判其责免死,而乘客之妻获所偿。
整个事件,可以从诸多角度考虑前后因果,指点各方是非。然而,节目中请来的一位嘉宾只言片语,却颇为发人深省。他说,司机明见车子起火,下车后首要想到的,也就是在他的自我辩解中反复强调的——没想那么多,就是想车子坏了,能有人赔偿,换句话说,他潜意识中最先想到的是,自己万万不能在经济上有所损失,所以,一定要把人先锁上,不能让“肇事者”跑了,至于人是不是会因此而受伤乃至丧命,则是想都没想过。
关键就在这里——他人的生死,想都没想——这是多么可怕的一种态度!
“人命关天”,多么普通的一个成语,可是古往今来,在很多事情上,在很多场合下,在很多人的言谈举止中,我们往往能看到对他人性命的不屑,对别人生死的麻木,这样的例子,简直数不胜数。
公路上因为斗气,车辆互相挤抢,也许人的生死就在一线之间。很久以前的一个事例,北京到东北的高速上,乘客因为争执跟长途大巴司机抢夺方向盘,车覆人亡,而伤重的肇事者在医院接受记者采访,竟然仍耿耿于怀,言谈中不仅没有丝毫歉意,却甚为嚣张指责司机。在他的意识和价值体系里,自己的“气不忿”远比车上众多乘客的生命重要。
还有每年因为矿难逝去那么多的生命,矿井的负责人但凡能理解生死与金钱之间的轻重关系,将会有多少痛苦的家庭能免遭劫难。
再有在以前历次公检法部门的严打期间,被严判、快判而一名呜呼的众多“罪犯”,如果对那些案件按照更加慎重、更加严谨的侦察和审理流程重新判定,是否其中会有不少人可免死而生呢?
......
当年参加某IT公司的入职培训,曾经听老师问过这样一个问题,大意为:当世界末日降临,一艘类似诺亚方舟的救命船上承载了最后几个人,包括什么医生、警察、孕妇、牧师、大厨等等吧,问我们,假如这艘船容纳不了这许多人,必须将其中一个人抛弃,也就是为了船上的人活,而必须让某个人去死,那么,哪个人最该被首先扔出去呢?当时在座的精英们先后站起侃侃而谈,大家做出各自不同的选择,而且言之凿凿,颇以为自己的理由那是相当无懈可击。比如有人说牧师最没用,所以应该先把他丢出去。有人说警察最没用,因为已经不需要他来维持治安。甚至还有人说孕妇最该放弃,因为将来她还会生出一个来,整条船还是摆脱不了覆灭的命运。但是最后老师却说,每个发言者做出的选择都是基于自己内心认可的一套价值观,而只有一次的生命是无价的,没有任何理由让我们有权决定哪个人该第一个去死。
曾有一日席间跟同事们聊起唐朝比较繁盛的时期,国强民富,据说贞观年间曾有全国判死刑者不过几十人的记载。这样的结果,跟政府慎用死刑的法制思想是紧密联系的。后来勘查资料,又发现有的资料写,为了减少错杀无辜,在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政府已经开始将死刑权收归中央。到了唐朝,又曾实行“凡决死刑,虽令则杀,乃三复奏”的制度,甚至对京城大案,为避免错杀,制定了更加苛刻的死刑执行制度,将行刑前的“三复奏”更改为“五复奏”。相比之下,在以酷刑重杀著称的明朝,被夺命的人不少,但腐败案件与刑事犯罪数量似乎远较盛唐年代多得多。
显然,文明的社会应该更加在乎生命,尊重生命,所以现今在法制上,慎重慎重更慎重地去决定一个人的生死渐成为共识。但是在社会道德和文化体系的演进中,总给人感觉这个浮躁的唯利是图的社会中,到处是对他人生命的轻视和冷漠,正因如此,针对对本文开头的事例,才感触良多。也许将来能有一天,人们面对“大学生跳粪坑救老农值不值”类似这样的话题,能一致地视其不值辩驳,能首要想到的是两条无价的生命,那样的社会,不知道,是不是大多数人想要的。促成让全社会大多数人都能言行合一,真正地做到珍视生命,尤其是珍视他人的生命,我想这是社会中的影响力量,包括政府部门、民间组织、信息媒体,还有公众人物等等,必须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成文之后,忽然又想到一些,便记录下来:上面谈到死刑,这是西方政府诟病中国政府忽视人权的一大罪证。从中国的现实情况考虑,似乎还不能完全放弃死刑制度,强化死刑慎用,或许是更加符合国情的选择,所以,完全不用理会那些自以为是的所谓国际舆论。而对于没有造成重大人身伤害的犯罪,是否法律上最高量刑都能以无期为准,毕竟如果仅是财物的损失,不应致人于死。通过这样的措施,来逐步影响和加强人们的生命意识,那就是人命大于天,不能用金钱衡量,在钱财和生命之间,可选项是唯一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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